全文预览

启东市发改委项目定价成本监审项目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138KB

文档介绍
关于成本监审引入专业机构审核服务的意见》(苏价本〔2017〕224号)和有关规定及要求,就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中的火化费、接尸费价格成本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二、审核内容及要求1、以原始凭证、财务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第30号令)、《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苏价规〔2015〕1号)的规定,对启东市殡仪馆、启东市九令殡仪馆、启东创润殡仪服务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收支明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做好核增、核减的工作底稿记录。2、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江苏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审核,并做好核增、核减的工作底稿记录。3、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定,对启东市殡仪馆、启东市九令殡仪馆、启东创润殡仪服务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费进行审核,并按使用部门分类汇总。4、根据《成本监审基本资料清单》,提取和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5、根据《成本监审审核报告》模板,出具审核报告。三、审核原则1、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2、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殡葬基本服务的过程相关。3、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成本费用应当反映殡葬基本服务的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4、权责发生制。凡属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当期定价成本。四、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取证、实地审核、数据核定、意见反馈,并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