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9.1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与权力根据本合同条件,被授权的发包人代表所发出的指令及任何行为均代表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应按照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发包人代表:9.2发包人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管理。9.3管理人员会议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代表授权人应定期组织发包人、承包人召开管理人员会议,承包人应按要求派员参加。承包人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代表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会议内容是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并解决按本款提出的各种问题。发包人代表应对每次会议的议事内容作好记录,并向所有与会各方人员代表提供会议纪要。合同各方对即将采取的行动应负的责任,应载入该会议记要中。9.4承包人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为姓名,职称,职务。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项目采购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以上人员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应安排与承包人承诺安排的人员资格和个人业绩类似的人员。9.5分包人9.5.1发包人有权推荐合格的施工分包人参加投标,承包人拟邀请的施工分包人需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施工分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参加。9.5.2施工分包人纳入工程的统一管理,服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程组织安排,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对其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责任。9.5.3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的分包人在发包人现场的一切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9.6承包人进厂施工前,须按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执行相关规定。9.7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经发包人审核签字并签署开工单后方可开工。9.8施工期间、热负荷试车至性能测试合格前水、电、氮气、煤气等能源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