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学生,可不通过学院网上互选系统进行,每位院内指导教师限收3名在校外做毕设学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自己确定学院以外指导教师(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指导教师签写毕业设计接收函(接收函范本见附件)→院内指导教师签字(签在同一张纸上)→将签写好的接收函(11月16日前)交学院教务科任翠翠老师→其它流程与在院内做毕设学生相同。毕业设计接收函范本见附表:生命学院外出毕业设计接收函(信息表)学生姓名班级专业毕业设计地点联系电话E-mail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电话单位毕业设计课题课题名称毕业设计课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在不换校外导师的前提下,如有更改,需在4月10日前通过校内导师将更改的题目通知学院教务科,过期不予受理。课题类别课题类型设计论文工程设计综合实验专题研究论文综述说明:1﹑在毕业设计期间,毕业设计承担单位必须保证学生的安全。如果学生的安全由学生本人承担,需要附上学生家长签字的承诺书。2﹑毕业设计各环节应按学校的规定进行。3﹑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回校进行(5月20日前)按学校规定答辩。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才能担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1﹑已获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2﹑双学位﹑硕士﹑博士毕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指导教师职责:1﹑根据课题拟定毕业设计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2﹑召集学生商定包括毕业设计分阶段任务,检查方式等内容的毕业设计进程按排;3﹑在毕业设计进行过程中,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见面,了解设计进程,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4﹑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5﹑如实地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过程成绩;6﹑毕业设计各阶段规范性工作见生命学院网页有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通知及管理规定毕业设计接收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指导教师职责: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工作。院内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