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操作系统操作:“学籍管理→毕业升级”首先,在办业务查询,业务类型、业务类别、审核状态毕业操作时间: 由各学籍主管部门决定开始在办业务查询:尽快办理未完成在办业务学生毕业(不存在在办业务) 操作毕业( 结业、肄业) 义务教育阶段完成毕业高中教育阶段发起毕业申请地市教育局核办高中教育阶段完成毕业操作系统自动升级( 2014.8.7 ) 学籍主管部门对超过处理时限的在办业务进行清理招生入学初中、高中一年级: 9月 30 之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系统操作:学籍管理招生入学) 开始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招生阶段招生阶段区县导入招生结果,学校招生录取逐个招生申请或批量导入调档(只使用于跨省招生) 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学校分班(可批量) 统一招生流程: 学籍主管部门导入招生结果→接收学校录取新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分班→结束自主招生流程: 接收学校提交录取新生申请→接收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生源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同区县不需操作此步骤) →接收学校调取新生档案(只使用于跨省招生) →接收学校分班→结束关于“重复招生”问题: 遵循“籍随人走”原则, 学生实际就读学校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重复招生处理提交“佐证”申请,非实际就读学校操作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