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登记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争议调解书企名调字〔〕第号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所在单位: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所在单位: 。 年 月 日,本局收到申请人《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依法予以受理,制发了《企业名称受理通知书》(企名受字〔〕第号), 年 月 日,我局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以下协议:1.2.本调解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企业名称争议终止处理。申请人签字(盖章):被申请人签字(盖章):登记机关名称(印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局《企业名称争议受理通知书》(企名受字〔〕第号),现委托以下人员代理我(单位)参加相关活动:1.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工作单位: 职务:2.姓名: 性别:年龄: 电话:工作单位: 职务:委托权限,为下列第 项:1.一般代理。代为接收相关法律文书;2.特别代理:代为承认、放弃、变更申请请求,代为撤回申请,代为参加听证,代为答辩和提交相关证据。3.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