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Р移动电话:Р(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Р(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Р年月日Р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Р 2、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Р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Р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Р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Р4、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Р⑵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Р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Р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Р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Р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Р注: Р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Р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Р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Р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Р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 咨询电话:9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