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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卖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开箱检验合格证书的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卖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5.9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买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同时,本合同此后各项义务履行期限顺延。第六条安装与验收6.1货物交付后【】日内,卖方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携带工具在买方指定安装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买方指定安装地点为:【】。6.2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买方按卖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货物运行状况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买方签署初验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在【】日内及时予以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初验,逾期应承担合同第10.2条的违约责任。再次初验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6.3初验完成后第2日,开始为期【】日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卖方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维护。试运行期满货物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则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不合格的,卖方应在【】日内及时予以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终验,逾期应承担合同第10.2条逾期终验的违约责任。再次终验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6.4卖方应在上述终验完成后【】日内,免费向买方提供产品操作使用和维修培训,具体培训事宜见附件【】。6.5如卖方在安装调试、初验及终验过程中对货物、买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运行故障、中断等,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费用和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七条保修与维修7.1卖方对于产品向买方提供的保修期为【】个月,自【】此处起算日可以是货物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第2天,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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