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每批次贵金属类商品的具体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先行协商,当乙方确认甲方可以正常供货并与甲方明确具体交货时限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下达订货单,订货单须经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Р 甲方收到乙方的订货单并确认款项到帐后向乙方发出订单确认回执。确认单回执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订货单一经甲方确认,不得撤销。Р 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并确认货款到帐后,安排专人或委托经乙方事先书面认可且由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乙方订购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收货地点。Р 货物到达乙方收货地点后,乙方须立即安排专人收货验收,如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收货义务,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Р 甲方产品在指定地点经双方授权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后视为交付完毕。甲方的产品一经交货给乙方之后,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乙方。Р 验收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包装、外观、鉴定证书。乙方收到甲方配送商品后,乙方按照《订货单》中的内容对配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外观、鉴定证书等进行Р 初步验收,并签收收货凭证;如配送商品不符合《订货单》的内容或产品表面有明显瑕疵,乙方有权当场拒收或者书面要求甲方进行更换或回收,更换或回收商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验收后保管期间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Р 第七条甲方承诺Р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均是经合法授权经营或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乙方有权当场拒收。由甲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成色不足、重量不足)引发的客户纠纷,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Р 甲方承诺严格按照乙方订货单中的有效信息及时、准确配送经销商品。Р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目录、价格表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和资料。Р 甲方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