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九、特别约定第十八条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二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第二十三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十、劳动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劳动合同的生效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