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Р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Р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Р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Р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Р第二十七条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Р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Р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Р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Р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者:(签字)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Р(签字或盖章)Р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Р劳动合同续订书Р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Р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者:(签字) 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Р年月日 年月日Р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Р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者:(签字) 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Р年月日 年月日Р劳动合同变更书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Р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者:(签字) 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Р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