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及《项目咨询工作说明书》派遣咨询人员实施咨询服务工作,保证咨询工作项目组人员及驻场咨询人员及时足员到位。否则乙方每被发现一次项目组人员未足员到位,甲方有权发出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在限定期限内仍未能到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项目组非驻场人员按0.5万元/人次进行违约赔偿;驻场咨询人员按1万元/人次进行违约赔偿。如甲方连续两次发出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仍无法保证足员到位的,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力。5、乙方要求主要咨询人员的更换,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的同意;虽然征得甲方的同意,如更换总设计工程师或项目经理,乙方必须按2万元/人进行违约赔偿;如更换其他一般咨询人员,乙方必须按1万元/人进行违约赔偿。主要咨询人员的更换时因为死亡或严重疾病的例外。6、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拖延提交设计成果和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7、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价款。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本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给甲方。9、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造成甲方或甲方损失的,除应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虽然此条款明确了违反合同的责任,但只是概括性的,建议针对第二条中的保密要求及第三条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10、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索赔金额均应在责任确定及损失赔偿核定后30日内支付完毕。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1、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在广州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