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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2016年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186KB

文档介绍
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附件3:安全文明措施分配表序号安全文明措施承包人分包人1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分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二、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自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经承包人审核认定直接从分包人质保金中扣除支付给另委托的修理人。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附件5: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相关条款(不含有关总包工程价格及支付内容)(可另附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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