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苗舒展根系,再覆沙至穴沿,并踏实。埋沙深度以根颈以上15—20厘米为宜。8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8.1投资估算项目共需投资11134.2万元,其中:8.1.1工程治沙造林10800万元,具体为:苗木费:10万亩×120元/亩=1200万元;埋压草方格及栽植费:10万亩×160元/亩=1600万元;麦草费:10万亩×550元/亩=5500万元;灌水费:10万亩×200元/亩=2000万元;管护费:10万亩×5元/亩.年×5年=250万元;其它费用:10万亩×25元/亩=250万元(包括病虫害防治、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不可预见费)。8.1.2修建护林站:3处×100m2/处×1000元/m2=30万元。8.1.3造林道路:18公里×16.9万元/公里=304.2万元。8.2资金筹措计划项目总投资11134.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800万元,自筹334.2万元。9项目效益分析9.1生态效益评价项目区为我县沙化危害严重的地段,通过采用工程治沙造林,初步恢复项目区植被,控制土地沙漠化,降低项目区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改善生态环境、调节区域小气候、控制风蚀沙化、遏止沙漠向绿洲蔓延的进程,改善周边地区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促使社会文明进步,意义重大而深远。9.2社会效益评价项目实施后,将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得以明显改善,尤其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有利于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该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土资源,加深人们对家乡的热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二是工程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生产条件,促进了项目区其他行业的发展。三是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吸引度,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四是人们在实施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思想意识受到潜移默化地改造,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林业生态建设的社会化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