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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古建筑、古遗址、古桥等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让违法者不能违法、不敢违法,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二)?强化规划意识,科学有效实施保护利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进行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处理好保护、利用和开发的关系,要在保护中开发利用,以利用促进文物的保护。首先要依法实施文物保护规划。石塘筹山、温蟒老街、新河寺前桥、大溪三池窟等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闸桥群等各级文保单位要依据所编制的保护规划和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依法严格执行保护要求,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实施保护措施,尽可能保护其历史原貌和文化价值。其次要深入分析,有效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产业的发展,要更加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文化遗产保护。要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充分进行资源综合分析,科学制订开发利用规划,分步有序推进规划。如石塘、新河、温峽、大溪等镇的文化保护区,要区别对待,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如石塘石屋建筑保护开发利用要尽快纳入议事日程,做好详细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温岭市石塘镇(筈山)历史文化街区和石屋建筑保护实施办法》,明确主管部门,根据保护区域特点,实施分类保护利用。大溪三池窟要做好保护利用规划,充分做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保证周边环境与文化保护区风格保持协调,充分体现农村生态文化的建筑特色,并做足农字文章,要将三池窟纳入具有农村生态文化特色的旅游景点,向游客开放,供游客参观游览。新河寺前桥街区开发利用可与金清大港保护开发有机结合,纳入其开发利用规划,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双赢。(三)?加大投入力度,出台保护利用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应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经费投入,并按财政增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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