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根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县纪检和审计部门对资金拨付流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设立专项资金使用意见箱,严格管理资金使用。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和企业资金使用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保障措施(一)加强政府协调和支持,推进综合治理创新。进一步优化现有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县直各部门协调力度,形成面向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的“直通车”,积极协调和推动相关协会、各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协作,优化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商服务,推进综合治理创新。顺应电子商务产业特殊性和需求,调整原有工商登记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确立尊重市场、遵循市场规律的观念,鼓励市场成员在创新商业生态系统中发挥主体作用,准确把握政府定位。(二)深化政产学研联动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推动、企业主导发展、高校人才支持和科研创新助推等功能,通过强化政产学研联动机制,形成良好的沟通渠道和高效的沟通方式,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前沿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科学研究,提供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支持。结合电子商务创客空间区的功能定位,为产业发展培养一大批企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三)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大电子商务协会和相应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及有影响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互联网企业扶持政策。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结合财政政策、金融投资融资、税收、物流和企业信用等发展环境因素,制定产业发展和综合治理各项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打造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的生态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四)强化国内外合作交流,拓宽电子商务发展辐射面。积极建立和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渠道,引导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尤其要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大外贸拓展力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