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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基层反映农民工就业“短工化”现象蔓延值得关注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工从事的多是服务业、制造业等技能门槛较低的工作,一方面低质化的工作获得的收入较低,农民工希望通过转换工作来提高薪资水平,另一方面低质化的工作也比较容易实现农民工的水平流动。某企业负责人反映,“短工化”主要集中在一线操作工中,具有一定技术的班组长和企业中上层管理人员的流动性并不大。二是“短工化”现象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成长环境普遍高于其父辈,但吃苦耐劳的精神却比不上父辈,他们想寻找更舒适、薪水更高的工作,他们将赚钱与寻求发展机会、兴趣爱好等诉求结合起来,有较高的职业期望和就业灵活性。据调查显示,“70后,,单一工作年限超过4年“80后”平均每份工作做三年多,而“90后"每份工作平均只持续不到一年。三是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行为产生影响。2008年初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为了减少用工风险和成本,不愿意签订长期的工作合同,变通的方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工,这就加剧了企业用工行为的短期性和恶质性,也人为带来了“短工化”。据调查,某企业的劳务派遣工比例从几年前的10%激增到50%。四是“短工化"影响企业长期发展。员工过于频繁的流动浪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资源,增加了企业的培训投入,无法促进工人的技术养成,培养熟练的蓝领技工。从长远来看,导致企业转型升级缺乏技术工人,影响产业链向高端发展,阻碍了企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为此,基层建议:一是企业要努力为工人提供发展空间,满足工人在薪酬提升等方面的需求,从“招工”向“留人”转变,与员工建立长期的、和谐的劳动关系;二是政府要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解决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加速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让为新生代农民工有“归属感”;三是从长远来看,应修订《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内容,杜绝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等问题,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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