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三、加强医务监督,把握学生健康状况。新入学的学生必须进行体检,由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凡参加体育竞赛的学生须经医院体检(排除心血管等疾病),购买体育竞赛意外伤害事故责任险。对患有心血管及肝脏疾病等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学生,可根据医嘱予以照顾。在体育教学、课余训练中要充分考虑学生身体的承受能力,运动强度要适宜,要循序渐进。特别是未经过赛前正规的体育训练,不得贸然参加运动强度大的竞赛项目,坚决克服平时不锻炼,赛时、考试搞突击现象。在强调组织纪律的同时,带队参赛的教练或老师要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例行询查,做好相应记录,对身体不适的学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活动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有应急措施和预案。大型体育活动现场要设有医务站、配备救护车辆和有资质的急救医师,并事先联系当地医院开通绿色急救通道。四、加强卫生防疫措施,防止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学生大型体育活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要对相关人员及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全力组织救治。五、建立健全意外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体育活动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不得漏报和瞒报。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本地区学校的体育安全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完善制度,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和学生安全。 二ОО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