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染防治上做到城市圈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1.5.2技术路线1、城市圈水环境现状调查。以资料收集的方法为主,适当补充监测内容,同时明确污染源调查的范围、项目、方式、历史监测数据的选用等内容,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调查基准年为2009年,补充2007年以来相关资料,缺乏水质监测数据的应开展补充监测。2、评估城市圈水环境状况。对污染源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对河流湖库分布,水体生态功能结构,水土流失情况、湖库富营养化范围、水源保护区范围、水质状况、水文状况、水网联通状况等信息进行综合管理,使调查成果得到充分的应用。借用已有水质监测资料,建立城市圈水环境状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环境禀赋、污染状况,水资源利用、环境监管、环境风险等方面分析评估城市圈水环境状况以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情况。3、提出城市圈水环境环保工程措施。根据武汉城市圈水体水质现状及其在“碧水工程规划”中要达到的目标,从水陆对应关系出发,从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农村面源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监管能力等几个方面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一水一策的对策措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水体,将以管理、规划预防为主,保证其环境状况稳定在现状水平。水体水质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水体,将以治理为主,采取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农村面源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是江湖连通以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四个方面相对应的工程措施,削减主要污染源,保证其在碧水工程规划末期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4、开展治理工程效益分析。对规划中水环境治理工程进行工程效益分析,各类项目按效益大小进行排序,分清项目的轻重缓急。同时进行目标的可达性分析,使各项指标能够顺利完成。同时对于保护与治理集中式水源地的项目,单独列为一类,进行可达性以及效益分析。所有项目排序纳入城市圈水环境保护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并与国家相关规划、项目申报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