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格(样表)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VOCs治理设施等;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分散式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不含无组织排放。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18)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19)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20)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附件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样本)登记编号:90128593****475475001X排污单位名称:XXXXXXXX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地址:XX省XX市XX县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128593****475475登记类型:□首次□延续□变更登记日期:2019年12月10日有效期:2019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09日注意事项:1.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3.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4.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5.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6.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20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