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到部门和个人。例如财政政策中侧重于对教育进行支持,那么财政教育政策的绩效评价,应该侧重于对一级政府教育财政政策效果的整体评价,而非对某个学校进行绩效评价,更不应该借此对学校、老师、学生进行绩效排名。田可有绩效排名的地方,者8会将被评价主体的关注点转移到指标如何取得高分上,那必将偏离评价主体原先预设的政策目标。三是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应注重社会公平性。现在的绩效评价一谈及社会效益,便作出社会满意度的调查,调查的对象基本上是财政政策受益者,可以想见,只要规定了这一项指标,被评价方的社会满意度一般不会太低。可是社会满意度的调查是不是就是实现了社会效益,实现了社会公平,这值得商榷。政府作出一项财政政策,难以保证所有的纳税人都受益,但是可以避免在纳税人心理上造成的不公平感。如果未受益的纳税人也能够接受这项财政政策,必然是因为这样的财政政策没有对纳税人之间的公平待遇造成扭曲,或者是即便有扭曲,也是处于能够容忍的范围,是符合纳税人的价值观的。比如,对退休人员持续调高养老金的做法,表面上看来退休人员增加了收入当然都会十分满意,但是未退休的中青年人就会考虑,政府这项增加财政支出的政策在财务上是否能够持续,到了中青年人退休时政府是否能够保障他们也有这样的养老金待遇。如果不能,这项政策就侵害了未退休人员的利益,造成了不公平。这项财政政策就未必是一项好的政策。综上,〃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我国面临的经济和社会挑脇E常多,政府主观想做的,以及公众期待政府做的事情都非常多,财政政策如何取舍非常困难。但本文的主要观点是,财政只能做自己该做的、能做的、做得好的事情,注重财政治理,并做好自我监督与控制,做好财政政策评价。财政政策应避免涉入经济领域,否则度过了目前的〃新常态〃经济,又会不可避免陷入新的〃新常态〃恶性循环,无法脱身。财政政策不是万能的钥匙,不应该承担各方面对其超出能力范围的期望。(责任编辑:刘海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