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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标准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学校要将遵守消防法规内容纳入学生行为守则。教职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三)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有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制订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知识课程;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和一次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至少选聘1名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积极邀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四)消防安全宣传落实。能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个、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牌不少于2块。每半月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每月利用校园闭路电视、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局域网或互联网的在其主页上设置消防安全专栏。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五)无火灾事故发生。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布置家庭消防安全作业等形式,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全年无火灾事故发生。附件2:济源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学校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学校创建基本情况及达标情况辖区公安消防大队意见(公章)年月日镇、街道教育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市级教育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注:此表需另附一份学校创建活动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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