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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营销政治法律环境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场国家对销售渠道设置方式的规定、注意和经销商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Р(4)对促销策略的影响Р对广告媒体的限制、对广告时间的限制、对广告内容的限制、对广告产品的限制、广告产品限制、广告信息限制Р资料1:1991年,法国颁布了对酒精类广告进行限制的《艾文法》;在美国频繁出现的比较广告,英国和德国禁止使用。许多国家的广告法都禁止在电视广告中使用儿童形象。在斯里兰卡禁止电视广告使用儿童作模特儿来推销商品,其理由是因为斯里兰卡太穷,在160万人口中2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对于那些无力购买的父母来说,这种电视广告会引起伤心和为难。在科威特,广告中还不能出现最高级的描述、不雅的文字、骇人听闻的场景、不体面的衣着或舞蹈、复杂性的镜头,而且为灯具、药品、酒类、飞机航线、巧克力或其他糖果作广告也是非法的。阿拉伯国家还禁止有关算命和占星的广告、会干扰或吓着儿童的广告、场景中出现女人的广告。Р资料2:在比利时、瑞典和丹麦等国,电视上禁止播放广告。法国每天电视广告不得超过13分钟,德国不得超过27分钟,瑞士却可以达到150分钟,美国更为宽松,平均每一频道每天的广告时间可高达180分钟。日本规定电视广告一则不能超过15秒钟,长文案在日本电视广告中即成废纸。在科威特,由政府控制的电视网每晚只有32分钟的广告时间。德国的广告长久以来在节目开始前或结束时播放。在中东地区,某些产品不允许在电视台上作广告。1993年,乌干达禁止该国最主要的评论性的和独立性的出版物接受政府和政府拥有公司的广告。Р四、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途径Р1、调解、2、仲裁、3、诉讼Р法庭和法律选择问题:根据合同中的司法管辖权条款;根据签订合同的地点;根据合同条款的执行地Р国际仲裁机构:国际仲裁中心、泛美商事仲裁委员会、加拿大-美国商事仲裁委员会、伦敦仲裁法庭、国际商会、美洲商业争端解决中心Р资料:日本和英国玩具交易事件Р本授课单元归纳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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