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是否发生死亡事故(含外包采掘工程事故)。是√,否□。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企业必须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逐项填写“符合”或“不符合”,可以就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情况属实”、签名、盖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机构开展工作,矿长应负以下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2、领导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3、组织编制、审定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组织领导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5、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6、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7、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救护队。8、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基层单位和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5、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协助矿长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