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可。通过查找,应将该商品归人税号8476.8900。通过该例题我们可以得知,在商品归类实践中,不管是子目还是品目条文所述内容,只要其中一个已能够表述出商品特征,即可归人本税号。例7制刷用山羊毛归类步骤:1.商品分析用途:制刷用(非纺织用)特点:该山羊毛应为较粗、硬的毛,其已不适于他用,属于较低档的山羊毛品名:山羊羊毛2.品目归类根据对该商品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制刷用的山羊羊毛一定属于动物性产品,由于该山羊毛较粗、硬,虽然经过清洗、整理、梳理、挑选等加工,但也不适用作纺织材料;因此,不可归人第十一类的纺织原料,只适宜归人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先按序查找本章各品目条文所述内容,品目05.02:……及其他制刷用兽毛……。可知,该品目已包括了制刷用的兽毛,并且山羊亦属兽类。因此,应将“制刷用山羊毛”归人品目05.02。3.简易方法适用根据“列名优先”的原则,应在本晶目中继续确认与之相适的子目。在子目0502.1030下的“一杠”(第五位)后的“三杠”(第七位)子目为: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因此,应将其归入税号0502.9011。二、没有列名归用途所谓没有列名,是指所需归类商品的语言不能与《税则》中品目、子目条文所列名的内容相吻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将归类方法顺序转为第二种方——按用途归类的方法,即按照该商品的主要用途进行归类。该归类方法应从对商品的用途分析人手,使之产生《税则》所认可的语言。这种方法特别适用所归类商品已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的各类商品,如动植物类、机器、电气、仪器仪表类。例如,第一章:活动物,如我们所归类的商品是马戏团表演用的马,分析商品得知,虽然马戏团的马肯定是活动物,理该归人第一章,但由于第一章所述马的用途仅限定在种用或食用、服役马,而马戏团的马其用途在于表演,因此不能将该种活动物——马戏团的马归人第一章,而应根据其章注归人第九十五章,税号950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