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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条款对照表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34KB

文档介绍
所管理规定》第51条(十)项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职业病防治法》第73条(十)项《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32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1条(九)项(十一)职业危害后果处理与报告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职业病防治法》第78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3条1款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政府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职业病防治法》第79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3条2款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职业病防治法》第38条《职业病防治法》第73条(七)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关闭《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35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1条(六)项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职业病防治法》第51条《职业病防治法》第75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能够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36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5条(十二)监督检查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38条《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第51条(八)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人民政府关闭注:《工作场所管理规定》简称《工作场所管理规定》《使用有毒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简称《有毒作业条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同时暂行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简称《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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