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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罚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或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得物的,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Р15Р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或《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16Р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处以罚款的,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植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Р17Р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案(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三条:1、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2、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5~10倍的罚款。Р备注:1.以上表格“案由”栏中,括号内容不属案由;Р2.选择性案由,如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应结合具体案情选填“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的林木案”或“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的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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