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11)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制度(1)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消杀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3)现场调查与处置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4)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