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卫生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机构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Р 城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定期报告突发公共安全综合信息。Р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并及时报送城镇卫生院。Р 质监站、工商分局、城镇卫生院三个单位联合收集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Р 县疾控中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Р二、建立通报制度Р 一、通报方式:Р (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的任何单位、行政村(居委会)应当在1小时内向、城镇卫生院报告。Р (二)、城镇卫生院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相关的机构及镇政府通报,同时报县防疫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险情,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Р三、建立举报制度Р 我镇卫生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机构、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Р 有关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和隐患的举报后,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Р四、应急准备和预防Р 城镇卫生院接到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事态严重时及时报请镇政府同意后,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预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特别严重的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机构及应急救援机构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Р五、建立报告制度Р 城镇卫生院会同有关机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机构、行政村(居委会)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