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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案件名称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受送达人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并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受送达人自行提供了电子邮箱地址并签名确认的视为已同意电子送达方式。2、受送达人拒不提供地址的,自然人的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或者经营场所地址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3、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直至有关事项办理完毕。4、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主动、及时书面告知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后的送达地址。5、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行政处罚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当事人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本人已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签名:邮政编码其他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代理人1.2.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当事人、代理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本人(本单位)已阅读并充分了解(听明白)本确认书的上述告知事项,提供了上述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准确、有效的。受送达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办案机构工作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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