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诈骗696888308093192152614191188193665205844走私114723011205199311491178955伪造出售贩运假货币512866541004715863523831512315其他184111265917331988575134710814701537741426合计1600716198606822493193637307433703643938934718122表一:1996年——2004年我国各类刑事案件数量统计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至2005年各册,中国统计出版社。图一:建国初期至20世纪70代末,刑事立案保持在每年50万起以下,处在低发案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每年200余万起,90年代,每年300余万起,2001年以后,每年450万起左右。2007年,全国共立刑事案件474.6万起,仍在高位运行。(二)特点1.犯罪数量持续大幅度增加。如果以改革开放以后的最低点1984年为基准,从1985年到1991年,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立案数平均每年递增40%。1995年到2004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从162.1万起增加到471.8万起,年均增长14.0%。这段时间是犯罪数量增加最快的时期。随着社会变革趋于定型,犯罪数量也稳定在1991年的水平上。但重大案件自1987年以来一直在迅速增加。这一段时期犯罪现象增加速度之快、持续时间之长渊源超过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古今中外都是罕见的。2.犯罪结构比以前时期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型但最不断出现。这一时期的犯罪现象仍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治安犯罪和经济犯罪这三大类型犯罪为主,而每一类犯罪的具体内容都较以前发生了重大变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数量上仍占极小的比例,但在内容、形式以及危害后果上却不容忽视。国际上的各种反共反华势力一直在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渗透和颠覆破坏活动,例如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