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 满堂灌, 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甚至有的还逃学; 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 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 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 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 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 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 六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 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 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 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 有的采取变相体罚, 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邪路。(五) 法制道德教育滞后。-5- 近几年来, 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 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 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 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 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 分不清罪与非。(六) 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 抵御能力差, 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 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 自控力弱, 行为不稳, 模仿力强, 好冲动, 易被诱惑实施犯罪; 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 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 自尊心受挫, 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犯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 使得他们分辨事非能力较差, 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 经不起诱惑, 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 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