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报情况,直到结束,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14、处理原则(1)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在内部解决。(2)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服从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突发性群体上访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通知所涉及单位和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3)及时沟通,把握事态动向。一旦发生劳务用工及公共安全突发性群体事件,应立即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置,成员间要互通情况并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4)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及时联系,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5)进行事件分析,事件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六、项目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措施1、要加强劳务协作队伍的引进和使用管理。必须选择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在项目部内部建立劳务队伍信誉评价制度。对那些信用恶劣、资质太低的劳务队伍实行“黑名单”清除制度,并在总公司内通报,在公司其他项目也不得聘用。2、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工程。3、要按照《劳动法》和公司、项目《协力队伍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督促分包单位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福利,创造较好的劳动条件,做到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一视同仁。4、要按照北京市的要求督促分包单位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5、督促分包单位按期进行劳务工费结算。按期发放劳务工工资,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劳务工工资的现象,确保劳务工队伍的稳定。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余文化娱乐,给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思想、休息、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