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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司法所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综治办、司法所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农民工人身安全。Р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Р清欠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日报表制度,对企业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Р四、应急处理措施Р㈠利用清欠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清欠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企业清欠人员,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协调处理。清欠办公室不能处理的重大投诉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清欠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Р㈡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清欠办公室经两次调解不成的投诉事件,若债权债务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劳保所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拖欠单位予以严惩。Р㈢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上报,清欠网络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防护工作;镇劳保所要集中清欠人员的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Р 重庆铜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Р 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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