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Р 一、信息资源和学校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保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网络的安全运行。Р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伤风败俗的信息。Р 三、我校信息资源和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配合学校后勤、安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措施。Р 四、信息资源和校园网络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信息安全主管领导负责随时检查我校信息资源和校园网络的使用情况,并随时对学校网站内容进行审查、再次审核;教育技术网管部门对学校主干网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并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完善、网站内容的后期处理与整合及初次审核;各处室、各部门、各年级组负责管理好本处室的信息资源及其网络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的前期采集和筛选。Р 五、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接入我校网络。Р 六、学校上网信息由学校组织审查,各部门上网信息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录入和制作.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Р七、学校网络的所有用户如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Р八、为维护学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使用学校网络的各处室、部门、年级组有专人负责本处室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防病毒软件等的补丁升级,并有责任、有义务对所发现的病毒入侵、网络攻击、恶意篡改等问题进行防范、处理和上报。Р九、为保证在假期中学校信息资源、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各处室、各部门、年级组在放假前必须切断本处室计算机与网络的连接,同时切断计算机与学校电网的连接,以防网络黑客的远程控制和攻击。Р十、若学校网络用户在假期中使用了学校网络服务,务必在使用后执行本规定的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