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云和县司法局应急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怕评估报告,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在网络信息系统建设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储存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都能备用设备。 第十八条 重要网络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第十九条由应急办公室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加强云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 第二十一条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应急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实地验证,并以演练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云和县司法局办公室制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由云和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