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8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报告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712KB

文档介绍
户口,导致2018年赔偿金额高。2.3、2018年处理的历史遗留案件共13例,这13例给医院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达2578509.99元,其中2014年发生周亚柒案,在2018年处理完毕,此案共造成150万元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患方40万元,医院额外赔偿患方30万元,另外减免4年住院费用80余万元)三、原因分析1、患方因素1.1、患者体质弱、基础性疾病多,例如东湖急诊科陈爱荣案件,治疗难度较大;1.2、患者入院时病情较重,但患者家属期望值过高,对于治疗效果不满意;1.3、医患信息不对等,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导致患者将并发症、甚至是疾病发展都视为医院治疗不当引起的。(如全科门诊吴雪颜案)1.4、2018年我院发生多起患者跳楼事件,虽然这起患者跳楼事件没有引发纠纷,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纠纷隐患。2、医方因素2.1、护士对于输血查对制度不明确,执行不到位;2.2、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于病情观察不到位,未及时用床边B超定位出血部位;2.3、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如泌尿外科符翠娟案)2.4、外科医生对于出血病人处置不及时;2.5、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2.6、对于手术患者诊疗意外及并发症处理不当,例如神经外科2区黄奕经案件,术中动脉瘤破裂出血导致死亡。2.7、会诊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消化内科孙翠侠案)2.8、医患沟通不到位,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时生冷硬推,是医疗纠纷发生的催化剂。2.9、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患方尸检权益,导致诉讼时责任比例大大提升(如文菊案)3、管理因素3.1、奖惩条例未落实。医院原本有关于医疗纠纷的奖惩条例,但是并未落实。3.2、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前期往往会垫付数万元的丧葬费用,这也成为后期法院判处医院有责的理由(如文菊案)3.3、我院住院大楼楼梯、消防通道的玻璃窗未加装限位装置,如果患者从这些地方跳楼,只要患方追究医院责任,医院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环境因素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