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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红十字会权力清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01KB

文档介绍
,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企事业、人民团体及个人全社会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行政权力类)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子项设定依据  实施机构  实施对象  公开范围  办理数量 收费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调整意见及理由3发展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支持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企事业、人民团体及个人全社会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行政权力类)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子项设定依据  实施机构  实施对象  公开范围  办理数量 收费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调整意见及理由4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招募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困难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征集、血样检测、信息录入、联系确认、捐献随访等相关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企事业、人民团体及个人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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