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专业人员和价格管理人员参加。第十一条采用招标方式的,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医用耗材品牌、渠道、价格的确定由采购医院采购评选组负责。第十二条参与采购评选组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执行回避制。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应与供货商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第十四条购销合同确定的采购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五章验收入库第十五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到货后,由药剂科负责验收入库。不得使用未经验收的医用耗材。第十六条无质量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不得入库。笫六章公示 第十七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相关信息应在采购单位互联网网站和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招标中标结果、采购评选组评选结果应在结果产生后公示。 合同签订情况、采购执行情况定期公示。第十八条采购执行情况公示的信息应包括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采购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监督、查核资料等方式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关于医用耗材采购的投诉,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第二十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应立即向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报告。第二十一条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部门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或受理投诉调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流程图正常计划年度计划报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委员会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计划报药剂科汇总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药剂科执行采购紧急采购、小额临时采购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汇总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药剂科执行采购新增加品种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审核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委员会讨论公示七日院长审批药剂科执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