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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履约及验收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磋商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件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磋商文件成立磋商小组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组织申请支付资金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采购项目签订委托协议接受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财政部门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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