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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交结果同时公告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合同履约及验收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磋商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件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磋商文件成立磋商小组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自行组织申请支付资金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采购项目签订委托协议接受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财政部门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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