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生产管理部每周进行缺陷统计、分类和存档,对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每发生一次错误扣罚100元;生产管理部相关责任人对消缺过程制定和采取措施的完整性及其正确性负责,每发生一次失误,扣罚相关责任人100元。7.6.2设备与能源部对设备分工制度负责,对由于设备分工不清延误缺陷处理的,扣罚100元/次;设备与能源部负责编制设备缺陷分析,对月度缺陷分析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每发生一次不及时、不正确的,扣罚100元;设备与能源部对各维修单位的缺陷消除及时性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时,扣罚50-100元/次。7.6.3安全环保部对重大缺陷消除过程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组织对由于设备缺陷原因造成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进行分析;每发生一次考核、分析不及时扣罚安全环保部100-200元。7.6.4对于及时发现和及时消除重大缺陷,制定重要措施,避免生产发生事故或经济效益明显的单位或个人,厂部将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7.6.5各部门均可按本制度对本部门和其它部门的缺陷管理进行考核。8附加说明8.1本考核办法由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设备与能源部负责解释。8.2本考核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8.3本管理制度经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由设备与能源部负责制定并解释。8.4本管理制度如有与其它规定、制度发生冲突,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协商解决。8.5本管理制度里涉及的维修单位(维修部门)包括机修班组、电气班组、仪表班组。8.6本管理制度里涉及的点检员为:维修单位(维修部门)点检员为各班组长或设备与能源部负责人同意的班组长指定人员;生产管理部门点检员为部门主管助理或部门主管指定人员;维修单位(维修部门)点检长为各相关专业工程师;生产管理部门点检长为部门主管或主管助理。8.7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的相关维修作业指导。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