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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的组件和填报要1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审机关、预审时间、预审意见文号,预审的结论性意见,包括肯定性意见和完善性意见。Р 3、农用地转用情况:农用地转用面积,其中耕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划,是否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情况。Р 4、补充耕地情况:占用耕地面积、需补充耕地面积、补充耕地采取的方式、补充耕地资金是否落实、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名称及新增耕地数量,此次用于补充耕地的数量;是否已经完成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边补、边占的,补充耕地的计划安排。Р 5、征收、使用土地的有关情况:包括征地总面积,涉及安置农业人口数量,征地费用综合标准;涉及安置的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安置途径等;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Р 6、供地情况: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应包括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土地使用权提供方式等有关情况。Р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以有偿方式供地的,需对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做出说明。Р 8、结论性意见: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年度计划,补充耕地是否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力安置途径是否合理,用地规模是否符合行业用地指标,供地方式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预审提出的完善性意见的落实情况。Р (二十二)盟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应包括那些内容Р 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对上述基础材料组织并进行认真的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代同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草拟该建设项目用地请示。其内容包括:报批的法律依据、申请用地情况(申请用地总面积、农用地转用面积、耕地面积、其它地类情况),土地权属情况、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新增费准备情况、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安置途径是否可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和年度用地计划、补充耕地措施、资金、地块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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