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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社保发〔2017〕14号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85KB

文档介绍
向征地所在县级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5)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结算单》(附件6),县级社保机构给予一次性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社保卡(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3.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证明材料。县级社保机构对申请领取一次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员提交的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5)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结算单》(附件6)签字盖章,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预存款账户资金全部支付到参保人社保卡(银行卡),同时注销个人预存款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第十八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个人预存款余额不足以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时,每年第三季度前向征地所在县级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5)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结算单》(附件6),县级社保机构将个人预存款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给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社保卡(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单。县级社保机构对申请一次性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个人预存款账户余额的参保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5)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结算单》(附件6)签字盖章,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预存款账户余额全部支付到参保人社保卡(银行卡),同时注销个人预存款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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