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保税仓库及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印发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广州海关现对外公布本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一、广州海关管辖范围广州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佛山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铲岛的海关管理工作,覆盖广东省行政区域面积约50%。二、布局规划基本原则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立是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我关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由企业按实际市场需求、业务发展计划,向拟设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发起设立申请,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27号、235号、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等规定实施审批。广州海关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