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挂职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挂职考核1、挂职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挂职单位报到并接受工作,按规定完成挂职任务。挂职期间应接受学院与挂职学校双重管理,遵守挂职学校规章制度。对不服从安排、无故旷工、违纪违规者,视情况扣发岗位津贴,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2、挂职教师任职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其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七、组织与管理1、教务处每年6月、12月做好下一学期挂职单位的联系工作,并向校内各教学单位分配相应专业的挂职教师数额。2、挂职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不变,人事处负责挂职教师的宏观管理,会同挂职学校、教务处和相关教学单位对挂职教师进行考核。3、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条件选派。在教师挂职期间,各系应与挂职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教师挂职锻炼期间尽可能少安排校内工作和教学任务。八、选派程序1、教务处每学期末向各系公布下学期挂职单位信息,各系根据挂职单位的要求,在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中确定选派人员。2、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选派人员。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2:惠州学院赴市辖中学挂职锻炼人员情况统计表系(盖章)年月日系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位职称联系电话备注附件3:惠州学院赴市辖中学挂职锻炼人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在系政治面貌学位专业技术职务Email联系电话挂职期限年月至年月所在系意见:(请对挂职对象现任工作是否妥善安排等提出核准意见。)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惠州学院教务处意见: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惠州市教育局意见: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惠州学院人事处意见: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附件4:惠州学院赴市辖中学挂职锻炼人员总结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在系政治面貌学位专业技术职务Email挂职单位联系电话挂职岗位挂职期限年月至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