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服务效益和经济效应分析; 6、申请的主要扶持内容; 7、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2);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批准文件; 2、国土部门的土地证或土地批复意见; 3、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或批复意见; 4、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批复意见; 5、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或企业自填的节能承诺表(详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 建设类项目需要以上5项文件,平台类项目需要1、5项文件和3年以上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单位的土地证、房产证;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并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复印件); 7、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者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 8、其它文件材料。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五、申报程序江宁区和溧水区发改局牵头负责项目的组织上报工作。凡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项目单位要将申报材料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上报区发改局。经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初审后联合行文,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行文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并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发送邮件至zhangxiao@.。联系人:市发改委 张潇 电话:68789651 市财政局 谢鑫 电话:51808718 附件:1.2018年南京市空港枢纽经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