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资金总额及构成项目投资总额:5万元。其中本年专项(项目)资金5万元(1.中央财政0.00万元,2.省级财政0.00万元,3.市级财政5万元,4.其它资金0.00万元)。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实施进度计划实施内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1、目标申报 2018.1.1 2018.4.302、目标评价 2018.3.1 2018.12.30长期绩效目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动全市各民族各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年度绩效目标召开2018年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会议2次,召开全市2018“启聪扶贫计划”工作协调会2次,跟踪督办听障适龄儿童筛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听障适龄儿童进行医治,协调处理有关矛盾问题。年度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指标类型指标内容指标值数量指标1、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会议2次2、2018年全市“启聪扶贫计划”工作协调会2次100%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完成年度计划安排 12月30日前成本指标所有支出不超预算安排≤5万元年度绩效指标效益指标指标类型指标内容指标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逐年医治全市适龄听障儿童逐年解决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加强民族地区调研力度逐年加强加强听障儿童医治力度逐年解决服务对象满意度抓好适龄听障儿童医治比例 100% ……需要说明的问题市人大民侨外委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四大主题活动”之一,不仅营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而且推动了全市民族地区的发展,解决了不少事关民族地区的发展及民生问题。其中,实施“启聪扶贫计划”更是得到社会各界好评。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对口业务科室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绩效管理科室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