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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164 |  大小:94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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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行政许可证书延续、撤销、注销等处理决定。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177216653表2-8序号8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责任主体注册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考核验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力。依法需要听证的,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行政许可证书延续、撤销、注销等处理决定。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17721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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