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员真正通过公招安全方面科班出生的不多,大多是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乡镇选调或同级部门调整,所以绝大部分人员都是转行来干执法工作的,自身业务素质能力与执法工作要求在短期内还有较大差距。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一)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和执法工作考核。省上应及时出台市、县(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明确执法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有效促进执法人员归位、执法专用车辆落实、配齐执法相关装备及防护用品,切实提高各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各级安监执法机构,特别是处在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所有的技术装备、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执法工作服装和津补贴等都应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逐年配置。实际上按照安监局担负的职责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就应该象工商、税务、卫生等行业部门一样,执法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的管理。(二)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管体系。国家安监总局应增设执法局(司),建立全国协调统一的监察执法队伍,理顺执法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察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提高基层执法机构监察执法工作效能。应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尽快进入公务员队伍,以真正解决职位晋升受限和待遇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调动各级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建议省总队每年组织省市县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为执法人员提供学习业务、交流工作经验提供平台,有效促进监察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四)建立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应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不应该过多陷入职责以外的事务中而不务正业,省上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比如统计工作现在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省里有统计中心,市级和各县市区也可相应设立一个统计机构,或者至少设立一名专职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统计工作并和省上统计中心对口联系。绵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