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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案件检查工作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书面报告纪委书记。(2>发现与本案无关的其他重大违纪问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向纪委书记汇报。(3)发现违纪党员同时触犯刑律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并纪委书记批准后,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错误事实的认定(1)错误事实必须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仅有被调查人的交代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证据确凿、充分,但被调查人拒不承认的,应予以认定。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并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且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认定。主要错误事实材料内容包括: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责任。错误事实材料不得泄漏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错误事实材料以调查组名义落款。(六)调查结果的处理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1)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并进行核对时,应有两名调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负责人参加。(2)调查人员应告知被调查人有权对错误事实提出意见和说明。调查人员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和申辩,其合情合理的部分应采纳;有异议的,应认真核对错误事实有无出入;需要做补充调查的,应作补充调查;措辞不够准确的,应作进一步修改斟酌;对申辩无理的应给予解释。经修改后的材料应再次同本人见面。(3)被调查人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和姓名;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在错误事实材料上做出说明,也可另外写出申辩材料;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1)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代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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